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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及专项治理

日期:2021/7/10 Click:961
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一、目的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加强安全危险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驻监事务、驻监事务所监事标准段的安全危险促进、整改和特别管理。
三、基本要求
1、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立即进行安全危险调查
2、驻监事务(驻地事务)在日常安全巡逻、特别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危险应立即发出安全监督整改通知和安全监督整改指令,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促进按期整改
3、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危险整改期限的
4、重大安全危险项目必须停止整改的项目,在没有完全监督的情况下,必须完全监督整改正工程的安全检查,完全监督工程的安全检查结果必须完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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