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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和作业层相分离的体制

日期:2021/7/28 Click:574
对于分包方来讲,便于各工种之间、工序之间的协调,能综合安排劳动力。这种分包形式中,往往是分包方不成建制,大部分由包工头组织队伍进行实施,或者通过劳务方式与总包方发生劳务关系。一些小型的劳务队伍往往是由个体包工头牵头,组织一些有一定建筑技能的人员从事劳务分包,但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技术单一,或水平不高,组织松散,管理粗放。
随着建筑工程企业内部改革的加深,企业就业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从管理层到操作层都由自己的员工组成的现象不再存在。相反,管理层由企业自己的员工承担,操作层由社会劳动者承担。这种模式已成为我国建筑企业就业的主要形式。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劳务企业起步快,发展快,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管理能力,劳务分包比较规范。但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当地劳务企业起步晚,实力弱,地方有实力的劳务企业因价格低等原因不想进入。

相应地,这些地区建筑工程的劳务大部分由零散工人承担,政府监督不足,劳务承包运行不规范,各种问题和矛盾增加,影响建筑业发展。汉中位于陕南,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有近120家建筑工程企业,但建筑劳务企业只有10家左右。调查显示,有资格的劳务公司和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占所有劳务人员的不到30%,只有管理人员,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工程项目部为办理开工手续,也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真正由劳务公司组织劳务的不足20%,劳务再分包现象和劳务成为普遍现象。据了解,这种现象在许多其他地方也存在。

1.劳务分包的主要模式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模式按劳务团队组织形式分为建设制和非建设制。建设制度是具有专业资格的劳务公司,非建设制度主要没有专业资格,但以合作等形式成立的临时劳务队伍,承包商组织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多承担劳务作业。目前,在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中,上述两种劳务形式基本上各占一半。从劳务分包的形式来看,通常可以分为大包和小包。大包通常是工程总承包商,工程主体以单位面积成本或其他方式一次分包给劳务公司。其中包括人工、工具、小材料、小机械等。这种方式对总承包商来说管理和协调方便,但一般价格高,项目施工成本增加。对承包人来说,各种工种之间、工序之间的协调变得容易,可以综合安排劳动力。这是目前建筑工程企业常用的分包方式,适用于具有一定实力、建设制度的劳务公司。

包通常由总承包商按组成项目的单项工程或单项工种分包给劳务队伍。一般只包人工费和简单的工器具。这种方式,对于总包方来讲管理难度较大,而项目施工成本相对较低。对于分包方来讲,各工种、工序之间配合难度增加,经常会出现窝工现象,风险较大。在这种分包形式中,分包人往往不能建设,大部分由承包人组织团队实施,或者以劳务方式与总承包人发生劳务关系。这也是目前施工企业存在的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可分为承包材料和只承包工两种方式。承包商通常拥有一定的资金、综合管理实力和专业团队。总承包商管理方便,但费用高,施工成本高。承包商一般承包商实力弱,总承包商费用低,可以降低施工成本,但管理困难。

2.目前劳务分包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务分包团队难以形成有实力的企业团队,劳务公司发展困难。建筑工程企业实施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的体制改革后,劳务企业和劳务队成为工程生产第一线的主力军。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务企业这一新事物的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行。加上劳务团队和劳务公司本身的原因和总承包企业的原因,很难成长。一些小型的劳务队伍往往是由个体包工头牵头,组织一些有一定建筑技能的人员从事劳务分包,但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技术单一,或水平不高,组织松散,管理粗放。对承包商来说,只有合作寻求金钱的目的,没有长期发展,没有扩大强大的意识。正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承包利润水平低,经济效益低,难以承受员工各项保险、技能训练、各项税金,难以维持能力强的复合人才,管理不足,难以抵抗面临风险,企业发展困难。

(2)劳务分包过程中难以规范劳务团队的选择。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管理密集型转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实行项目经济承包模式的项目,项目经理的盈利与项目的盈利情况紧密联系,项目经理的自主权加大,在劳务团队的选择上投标流程难以规范。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在选择劳务团队时往往侧重于报价的高低,劳务公司难以与个人承包商竞争,禁止劳务层承包现象。在劳务分包中,一些业主或地方官员将向工程总承包商推荐,甚至作为工程承包的前提。这样,不仅使劳务团队的招标成为招牌,而且很难保证劳务团队的质量。此外,劳务分包商依靠他的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使总承包商非常被动。

(3)企业管理制度难以贯彻,施工过程监督难以到达。通常,建筑施工企业都有一套系统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然而实行劳务分包以后,这些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往往只能贯彻到劳务队,而不能很好地落实于劳务人员。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管理制度等很难纵深渗透。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劳务作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综合能力和素质较低,难以接受和理解企业管理系统的实质,特别是一些工艺标准,更是一窍不通,只是凭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做事。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对劳务人员没有约束力。劳务人员只服从直聘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施工企业人员的管理,施工制度、措施、新技术、新标准难以实施。还有,劳务人员绝大部分属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相对处于弱势。有些管理实施者出于对他们的同情,不忍心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使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不能落实。这些都影响了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性能。

(4)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增加,劳务人员利益难以维持。目前,整个建筑市场相对活跃,建筑劳务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劳动力市场供应大于需求,建筑企业竞争激烈,压价、垫资甚至恶意竞争屡见不鲜,劳务企业经营风险增大。在这种大环境下,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增多,劳务人员的利益难以维护。具体来说,一是在劳务承包过程中,劳务企业往往处于劣势,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不能真正处于平等地位,施工企业往往将部分工程承包风险转移到劳务企业,如果劳务企业整体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发生事故二是劳务分包团队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必要、足够的劳动保护。

相应的,工人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容易发生工伤、职业病,不能得到应有的治疗和补偿,不能保障合法权益。三是劳务团队工会组织不健全,劳务人员维权渠道不畅。因此,劳动争议和纠纷无法有效解决时,劳务人员往往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采取过激的行为和不正当的方法,矛盾激化,形成社会不稳定的事件。四是劳务人员弱势地位和法律意识薄弱,对维护自己权利的政策、法规知之甚少,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很多劳务人员的工资在年底统一结算,或者项目完成后结算。一些劳务团队为了逃避工程总承包商发工资的监督,制作假工资表要求劳务人员签字认可。这样,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的纠纷,劳务人员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缺乏有力的证据。

3.规范劳务分包的思考和建议

劳务承包是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细分社会分工,提高建筑工程企业利益的施工组织模式。对于当前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规范其运营,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建筑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一方面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另一方面监督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规定进行工程发包,打击随意降价、压缩工期、筹措资金、乱交保证金的现象。同时,要规范招标流程、劳务分包流程,制止扰乱市场的行为,确保施工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政策和措施研究,及时纠正新出现的问题,给予政策指导,避免盲。

(2)进一步规范劳务团队,支持劳务企业的发展。规范劳务分包模式,坚决制止层层分包行为,积极推行资质准入制度。减少劳务企业资质审批的环节,鼓励松散劳务队伍注册公司,依法经营。出台优惠政策,适当减免劳务企业的税费,为劳务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3)全面提高劳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政府、企业以及社会联动,积极创办各种培训机构,以政府出资为主,多渠道筹集培训经费,建立培训基金,对建筑劳务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训练内容需要专业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员工技能鉴定和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标准,严格审查,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

(4)实行雇佣合同制度,健全社会维权机构,完善保障体系,创造和谐的劳动环境。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实行合同备案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使所有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明确企业、劳动者的责任权利,纠正劳动关系虚构现象。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劳动防护措施,完善社会各项保障机制,提升企业和工人抗风险能力。建立社会维权援助、咨询机构,积极在劳务企业建立工会组织,顺利通过劳动者维权渠道,减少和预防各种纠纷和争议,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利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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