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2 Click:824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具体承担者。第六条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价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等部门共同确认,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列入合格劳力分包方名册。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条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内劳务承包的归口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劳务承包人的评价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劳务承包人的资质、业务范围、人员数量和技能状况、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参与本企业工程施工的业绩和信用等),参与劳务承包人的选择,负责劳务承包人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部规范劳务就业行为,建立常态审查管理机制,形成承包人业绩记录,对维持劳务承包过程有效控制的恶意不履行承包协议的承包人,坚决立即撤退,报告公司禁止承包人在本公司范围内参加劳务承包。努力与高质量的专业劳动者合作,不断提高劳动分包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项目部对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召集人)进行相应指导,指导建筑劳务承包企业成立,进行工商登记,申报劳务资格,必要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第五条公司通过统一管理本公司内的劳务团队和富馀人员,逐步实施内部劳务分包公司的管理模式,条件成熟时申报劳务企业法人资格。
第六条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等部门联合确认,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列入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
第七条劳务承包人的选择,根据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的原则,在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认,签订规范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与总包合同相关内容一致,同时保证满足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根据先训练,后出港原则,项目部应对承包人和相关劳务人员进行劳务常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内容的训练和职业技能训练。持有证明书的劳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操作证明书。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定期检查项目工程劳务承包情况,监督项目部劳务承包工作。
第十条为了保障劳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项目部可以向劳务承包人按其承包项目支付工程款的10%-15%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专业基金,专业基金。承包工程竣工或年底结算时,劳务承包人未拖欠劳务劳动者工资,项目部将保证金一次返还给承包公司。
第11条由于劳务承包人拖欠劳务劳动者工资,引起劳动者访问,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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