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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要求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条例?

日期:2021/7/6 Click:943
2特殊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自有带入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等施工机械都应有所属项目经理部填写《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使用外单位机械设备申报表》,送所属基层单位预审、公司施工生产部设备管理科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准予进入施工现场。
工地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要求有哪些?你需要注意哪些条例?请参阅以下介绍。

为加强分包(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程序和日常有效管理,促进外来施工机械的正常、秩序、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法。1、术语1.1外来施工机械设备-非本公司产权的施工机械设备,其中包括外来起重工程机械设备和外来中、小型工程机械设备。1.2外来吊车施工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履带吊、汽车吊、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等。1.3土方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1.4桩工机械-桩机、钻机、旋转钻机等。1.5外来中、小型工程机械设备-电焊机、炉渣压力焊机、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压缩机(3立方米以下)、手持电动机械等。2、应用标准-上海建集总(2003)安字第246号《关于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检查和巡逻的通知》-上海建集总施(2006)87号《工程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管理的规定》3、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昆山中环快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昆山中环)各工区项目部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施工机械设备管理。4、职责4.1总承包设备管理部4.1.1总承包部设立设备管理部。是总承包部机器设备的管理部门。代表总承包部行使设备管理的职能,由总承包经理部领导,对总承包分管领导负责。4.1.2依据上级及行业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总承包设备管理制度,明确选用行业工程机械设备检测检测中心,预审批和检测确认进到本项目工地的外来吊车工程机械设备。4.2各工区项目部4.2.1根据上海建筑工程集团株式会社和总承包部的有关规定,负责外来起重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的申报,经各项目部预审,总承包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告分管领导批准后,准备进入外来起重机械设备,按有关规定组织外来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确认和专业检查等管理工作。4.2.2考察分包(专业分包)机构时,应审查该分包机构的设备管理能力。4.2.3选择分包(专业分包)机构时,评价组应由各工区项目部专业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中明确分包(专业分包)机构负责机械设备管理。4.2.4依据上海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规定,负责对进入工地的外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参加外来起重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的检查确认和监督、检查外来工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等管理。建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对入场检查确认的合格机械设备实行招牌制度。4.2.5遵守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是机械承包合同的前提条件,要求承包(专业承包)部门认真执行。其中主要有上海建集总(2003)安字第246号《关于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检查和巡逻工作的通知》-上海建集总施(2006)87号《工程承包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管理的规定》4.2.6承包(专业承包)公司所有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应与该公司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5、管理要求5.1一般规定5.1.1进入昆山中环项目施工分包(专业分包)机构,应遵循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机械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配备专业的机械设备管理者。日常监视自己带入或租赁的机械设备的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发生安全设备事故,必须与总承包商和有关部门合作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因此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设备所有者负责。5.1.2特殊工程承包(专业承包)部门自带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物施工升降机、井架材料升降机、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等施工机械应由所属项目经理部填写《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使用外部机械设备申报表》,送到所属基层部门预审、公司施工生产部设备管理科审查后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地的命令退场,严禁先斩后奏。5.1.3特殊工程承包(专业承包)部门带入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物施工升降机、井架材料升降机、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等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昆山中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从事作业的特殊作业人员的监视证,防止没有资质的施工和工作。5.1.4外来起重机工程机械设备入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报告上海市建设机械检验中心(一分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挂检验合格证,进入项目检验,检验工作由分包(专业分包)机构与机械设备安装机构和产权所属机构负责,各项目部、项目监理按等级确认检验工作,确认合格后,挂检验合格品牌使用。5.1.5特殊工程承包(专业承包)公司自己带入的外部市场租赁的外部起重机工程机械设备使用的吊具,必须按照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上海建设集总(2003)安字第246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5.2塔吊、施工升降机5.2.1按5.1一般规定执行。5.2.2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两种起重施工设备实施设备监督卡(简称IC卡)和上海市建设机械号(简称硬卡)网络管理,一台设备是IC卡、硬卡,都是该注册设备的永久证明。没有IC卡和硬卡的设备不得在昆山中环工程项目内使用。5.2.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方案由安装(拆卸)机构负责编制,报告所属项目部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查。方案必须经总承包部批准才能实施。5.2.4塔吊基础预埋件,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基础预埋件预埋,严禁用塔吊标准节替代。5.2.5特殊工程承包(专业承包)部门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有关,经审批同意进入昆山中环工程项目管辖的施工现场,必须委托昆山中环工程各项目部相关部门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进行委托监督,签订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委托监督协议(见附件2)。委托监督是将承包(专业承包)委托昆山中环工程各项目部对承包(专业承包)所拥有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进行专业检查,主要检查该类设备的定期维护、安全限位装置的有效性。在检查中,对于可以着手整改的项目,监督操作员立即整改的设备隐性安全危险,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发出整改通知,进行相应的复查。5.2.6根据行业和上海建筑工程集团株式会社的有关规定,不在《建筑机械设备准备记录名单》内的起重机械不得进入工地。5.2.7应遵循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5.3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5.3.1按5.1一般规定执行。5.3.2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移动性较大的起重机械应以每年一次的年检方式进行检查。5.3.3起重机械检测工作可委托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一分站)具体实施,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年度检测合格证》或《上海市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年度检测合格证》,上海市特殊设备监督检测所下辖区站具体实施,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检疫总局安全检测合格证》。不定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5.3.4应遵循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5.4货运施工电梯、井架材料电梯5.4.1按5.1一般规定实施5.4.2货运施工电梯、井架材料电梯仅限于7层(包括7层)高度在25米以下的建筑材料电梯,7层以上的材料电梯必须使用施工电梯。5.4.3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升降机进入施工现场前的申报工作,除按4.1一般规定执行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5.4.3.1设备具有公司资格资料(主要检查租赁和拆装资格)、租赁合同、设备相关资料和说明书。5.4.3.2设备安装(拆卸)合同。5.4.3.3安装(拆卸)方案,方案必须经总承包部审查同意才能实施。5.4.4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材料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计工作由各项机关负责人负责审计。审计人员应检查设备所有者、租赁合同、设置(拆卸)公司资质、方案审查的整改情况和设置(拆卸)公司检查设备的机械设备设置、拆卸预检记录表。5.4.5货运施工升降机和井架材料升降机的设置(拆卸)机构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起重机械的设置(拆卸)资格,没有相应的资格,一律不得申报,严禁施工。货运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施工升降机的拆卸作业证,井架材料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井架的拆卸作业证。货物施工升降机的附属墙壁和楼层通道的设置标准是人工施工升降机执行的井架材料提升机的附属墙壁不得使用脚手管紧固件,楼层通道的设置需要方案的井架材料提升机带摇头的杆必须设置高度限制的货物施工升降机和井架材料提升机必须设置照相机和监视系统。5.4.6货用施工电梯、井架材料电梯防坠机。5.4.6.1每天工作对坠落防止器进行数次试验动作,确认有效后才能正常工作。5.4.6.2每周调节螺钉,快速加油润滑,更加灵活。5.4.6.3每周全面检查防坠落器,全面调整。5.4.6.4每月必须检查防坠落器刹车块的磨损状况,如有异常必须更换。5.4.6.5每3个月更换防坠落器的制动块和调节弹簧,使运转安全。5.4.7重申材料提升机严禁载人运行是强制规定。5.4.8应遵循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5.5土方机械5.5.1按5.1一般规定执行。5.5.2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土方机械必须根据机型规定通过检查和定期年检,投入使用。5.5.3应遵循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5.6桩工机械5.6.1按5.1一般规定执行。5.6.2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桩工机械在移动地点安装完毕,自检后报告上海市建设机械检验中心(一分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挂检验合格证,进入项目检验,检验工作由分包(专业分包)机构与机械设备安装机构和产权所属机构负责,各项目部、总承包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分级管理方法确认检验工作,确认合格后,挂检验合格品牌。5.6.3应遵循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5.7交流电焊机、炉渣压力焊机、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压缩机(3立方米以下)、手持电动机械等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5.7.1分包(专业分包)所有或从外部市场租赁带入的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由设备部门、负责人(作业人员)、项目经理部共同检查,检查结果用文字和数据填写在检查表内。检查合格后挂招牌使用。5.7.2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施工现场检查交流电焊机,检查电焊机防触电装置的配置情况,检查二次测量空载电压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7.2.1二级侧空载电压值应记录在交流电焊机验收单上,未配备防触电装置的电焊机、电焊机防触电装置的电线连接或二级侧空载电压值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5.7.2.2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交流电流电焊机二次侧空载电压和测试值记入电工安全技术文件,测试电压不符合防触电装置说明书规定范围时,应立即排除故障。5.7.3根据行业相关规定,炉渣压力焊接专业施工机构应具有专业资格,焊接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电渣压力焊接处的交流电焊机必须按5.7.2条款执行,焊接钳必须符合3C产品认证要求,夹具、手柄、绝缘套必须完整。5.7.4根据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空气压缩机必须每年检查一次压力表、安全阀,每三年检查一次气缸。不符合规定的随时检查整改,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坚决撤退。5.7.5应遵循上海建设集团株式会社机械设备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机械维护工作和维护记录。http://www.cbi360.net/hhb/CompanySoso/"target="_blank"style="white-space:normal">建筑企业下载建设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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