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6 Click:837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2次以上,每次检查必须清洗水位表,检查出入水温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实验一次以上,记录实验相关数据。
2、巡逻时,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转移到炉体的右侧,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回到炉前的中部,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完整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严重安全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应列出巡检路线图,明确巡检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到以下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检次数。
1、设备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
2、新设置、长期停运或检查后的设备运行
3、设备运行中存在可疑现象。
四、司炉工作人员应立即将巡视情况添加到运行记录中,向司炉长报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
五、对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1、班级人员每2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巡回检查锅炉设备(锅炉室内),将检查结果填写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泄漏、变形、炉内燃烧状况良好、无漏水蒸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火门无损坏,完全牢固。
④配管、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和旋转机械无摩擦异常声音,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分,注入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重大事故后应增加巡检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检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并报告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告主管领导。
6、锅炉房采光良好,道路通畅。
7、巡检线路。
电子控制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连锁装置→燃烧器→油压表→燃烧室→防爆装置→供水系统→排水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水处理→各种阀→气缸→电子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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