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4 Click:742
3、工区工区经理、物资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工程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部门(安全员)、爆破班组长(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职责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第一条火工产品管理
1、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应贯彻落实从严管理、依法监管、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制。
2、使用火工产品的工区项目应成立以工区工区经理为组长、工程、物资、安全、公安保卫、爆破作业组长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工地火工产品安全管理。
3、工区工区经理、物资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工程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爆破组长(爆破人员)、保管人员、拘留人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责任详情请参阅《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日)相关规定。
4、火工产品的选址建库有关要求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5、火工产品的购买: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物资部门应依法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购买申请,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爆破作业部门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书的购买部门姓名、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书。收到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发行的《民用火工产品购买许可证》后,在指定供应点购买并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购买成交日起3天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购买火工产品时,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
6、火工产品的运输尽量从指定的供应点和制造商运输到工地仓库进行交货检查。火工产品运往仓库,由负责运输的人与仓库保管员交接、检查、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参观、参加。
7、火工产品的保管
7.1火工产品必须保管在当地有关部门检查合格的专用仓库,由负责人保管、护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
7.2仓库保管员和拘留员应选择政治可靠、责任感强、市级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取得许可证的正式员工。每个仓库应选择3名以上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的守卫和保管员进行守卫管理,保证24小时值班、巡逻。
7.3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查、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存款、发行必须登记、签字,账目清晰,手续齐全,账目一致。
7.4储存火工产品的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应控制在15-30℃范围内。
7.5火工产品堆积在仓库内时,必须整理代码,控制高度,一般不得超过1.6米。堆积之间应留有通道,堆积距仓库墙壁0.4米以上,底部应铺0.2-0.3米厚的垫子。
7.6仓库存储的火工产品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志。雷管箱应放置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放置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铺设橡胶垫或木板。
7.7不得在没有安全保管条件的地方保管火工产品,不得在仓库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火工产品丢失、盗窃、抢劫,应立即报公安机关。
8、火工产品的使用
8.1火工产品的使用项目必须由项目公安部门向地方有关公安机关申请爆破作业部门许可证,在使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后才能使用。
8.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爆破施工需要配备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市级公安机关通过审查发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可以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8.3不得向外部机构提供或保管火工产品(附属工程机构除外)。严禁将火工产品承包给使用的外部劳务团队存放、使用。
8.4项目公安部门应对爆破操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适者,应立即停止其操作,并收回爆破操作工作人员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的工作变动和工程完成后,必须立即回收相关证明书。
8.5使用火工产品时,施工作业组提出当班使用的申请计划,经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审查、现场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向物资部门发行发票,指定爆破作业人员通过物资部门发行的发票到仓库领取,发票必须当场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8.6接受爆破器材,批准后2人以上共同接受,性能抵抗的火工产品不得同时接受。
8.7对于班末使用的剩馀火工产品,保管员必须立即清点退货登记。严禁私人保管、截留、隐藏、销售、转让、私人、转卖、物品易物,严禁带回宿舍、工作场所,不得暂时存放在其他材料机械仓库,不得放在施工现场下次使用,不得乱放。
8.8项目爆破工程完成后,项目物资部门应立即检查剩馀火工产品,登记册,提出处理方案,立即处理:经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可返回厂家或指定销售点。少量和变质、逾期失效的,应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二条工地治安管理
1、工地设置保安值班室,专人昼夜轮流值班。保安人员应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职工负责,工作时应佩戴工作标志。
2、现场保安人员主要职责:
2.1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人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2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车号等。
2.3对于当天发生的情况,记录本上明确记载了接班人的接班人,双方签字后,接班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
2.4上班期间不能睡觉、喝酒,不断巡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3、现场警卫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发现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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