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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任务和要求

日期:2021/7/12 Click:1114
211在火灾事故中有一定责任者,各自承担责任,本制度无明文规定的火灾责任人,由职能部门提出事故责任意见,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审定。设备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执行。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1.总则
1.1.为加强消防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条款。
1.3防火安全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领导必须将防火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与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相同。必须将防火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评价内容。
1.4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任务和要求:
1.4.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公司《消防规程》,审议各防火规章制度。
1.4.2积极开展大众防火活动,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实行对新员工、重点职业人员的防火教育和评价制度。
1.4.3部署和组织公司消防安全活动。
1.4.4健全防火组织,建立部门义务消防队,加强领导和训练,经常督促,定期训练,熟悉消防业务知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4.5对公司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救援,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4.6认真贯彻高级配置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制定防火措施,加强防火宣传。
1.4.7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部门提出的临时建筑工程棚、玻璃钢建筑、活动住宅及其他住宅装修工程的书面申请,必须严格审查。对未经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的临时建筑负责监督拆除。
1.4.8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和管理。
1.4.9 审定公司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
2.防火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2.1册公司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
2.1.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
2.1.2.各部门的防火工作由各部门的行政领导负责。
2.1.3特殊职业的防火作业,如车队、危险品保管使用者、焊工、电工、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作业和各班组的防火作业由该班组的领导、队长负责。
2.2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功能部门。
2.2.1消防部门是公司防火监督部门,主持日常消防工作,对公司设备、设施实施防火监督,对人为火灾事故负责调查处理。
2.2.消防部门代表公司对工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设备问题引起的火灾事故负责调查处理。
2.3防火工作责任部门。
2.3.1.全厂生产设施、设备和生活设施的防火安全,由生产分管领导负责。
2.3.2.防火、防爆设施由分管领导负责。
2.3.3各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防火安全,由单位行政主管领导负责。
2.3.4外包或承包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由外包或承包工程的部门行政主管领导负责。
2.4火灾危险的整改责任。
2.4.1公司防火监督部门不重视火灾危险,不促进整改,应承担失监责任。
2.4.2公司防火监督部门提出的火灾危险,负责改革的部门不改革或不按时改革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该部门应承担直接主要责任。
2.5设备所有者的责任:
2.5.1击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事故,该部门应承担事故责任。
2.5.2因违反检修维护规程引起的火灾事故,检查维护部门应承担事故责任。
2.6设备检查维护作业中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没有防火措施和没有实施防火措施的火灾事故由检查保养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2.7重点防火部位没有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法的,发生火灾的职能部门应承担管理责任。不执行防火措施和防火制度引起火灾的,该部门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8职工防火教育,评价责任。
2.8.1劳动人事部门新招聘和调配进厂的新员工,应由培训中心负责消防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劳动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工作,未经消防知识教育或考试合格,不得安排工作。
2.8.2公司防火职能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教育,学习消防规程进行考试,可与安规考试相结合。
2.8.3新到运行部门或重点部门的员工,应按第一、二项要求进行消防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的劳动人事部门或所属部门不得安排工作。
2.9各部门领导应执行班组、科室兼职防火人员,具体负责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若未落实,考核责任由该部门领导承担。
2.10 火灾违章责任人
2.10.1 因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由失职行为人承担。
2.10.2员工过失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2.10.3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事故,不服管理者、违反者、违反操作规程的负责人。
2.10.4管理者(包括领导、消防员、安全员)默认、指示、强制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火灾事故,管理者应负责。
2.10.5违规行为多人共同做的,应共同承担违规责任。
2.10.6违反行为由部门领导或安全人员指示强制命令,领导、安全人员应承担违反责任。
2.11在火灾事故中有一定责任方,各自承担责任,本制度没有明文规定的火灾责任方,由职能部门提出事故责任意见,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审定。
2.12以下情况之一是严重违规行为。
2.12.1.在公司确定的消防重点区域内违反。
2.12.2.违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运输、使用、存放规定的行为。
2.12.3违反禁火区域火灾工作制度的行为。
2.12.4违反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的行为。
2.12.5次违反行为。
2.12.6违反后,火灾危险明显。
2.12.7在工厂吸烟。
2.12.8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厂。
2.12.9使易燃易爆物品残渣随处倒塌的行为。
2.12.10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3.事故调查
3.1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贯彻三不放过的原则:1.明确事故原因2.有预防措施3.负责人和员工接受教育。
3.2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讨论批准。设备、设施原因引起的火灾、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消防部门负责。
3.3外来人员(包括外包工人)在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由消防部门调查处理。
4.奖惩和实施
4.1对火灾事故的处理。
4.1.1火灾事故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由公安部门裁决处理,还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按照公司消防管理处罚规定处罚,如有隐瞒情节的,应从严处理。
4.1.2对发生火灾事故部门的处理意见应根据损失情况提出。设备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执行。
4.2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4.2.1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消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4.2.2.严重违规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消防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由人事部门执行。
4.2.3对于一般违反行为,教育指的是不听者,由消防部门处理。
4.3对防火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发现重大火灾危险及时报告的个人,对公司防火、防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积极消灭火灾的个人、集体,根据情节给予奖励、记录、晋升等奖励。
4.3.1奖项由消防部门提出意见,报告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审查,由劳资部门处理。
4.3.2应给予记功、升级的消防、劳动人事或所属部门报告,报告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讨论,由公司领导批准。
5.细则
5.1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是防火工作的领导机构。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部署督促所属部门消防工作。
5.2.消防管理者的责任。
5.2.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5.2.2.根据上级要求,落实防火责任制,制定公司防火制度,建立防火组织。
5.2.3实施和检查公司消防工作,开展防火教育和培训,定期评价各部门的防火工作。
5.2.4 行使对消防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参加公司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
5.2.5 确立公司防火重点部位,建立防火档案。
5.3公司专职消防员的责任。
5.3.1代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行使消防监督检查的权力,负责各部门防火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防火工作的审查。
5.3.2加强防火巡逻检查,及时督促火灾危险整改,报告重大火灾危险。
5.3.3负责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检查,做好消防器材台帐管理。
5.3.4经常对公司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推广消防知识。
5.3.5做好公司防火工作,确保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防火安全。
5.3.6积极开展消防实地操作和防火灭火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消防技术业务水平。
5.4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
5.4.1认真贯彻上级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人人都知道。
5.4.2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安排和总结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熟悉火警电话。
5.4.3经常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危险的危险性必须积极改或采取预防措施,报告上级部门,做好记录。
5.4.4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员救援,同时向消防队报警。配合职能部门明确火灾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整改措施。
5.4.5加强对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领导,定期组织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业务水平。
5.4.6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对消防系统设备和器材划分管理的规定,指定负责人负责检查管理,值班人员应将此工作纳入交接检查工作。对本部门管辖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外观清洁,每月检查记录,如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缺损,应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5.4.7 为了确保消防水系统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厂房内外的消防水系统阀门由水处理车间负责操作。
5.5 义务消防队职责。
5.5.1.以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业务素质。熟悉本部门内消防设施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火灾事故救援方案,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各防火规章制度。
5.5.2 在日常工作中,应协助领班或主管做好现场的防火工作检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防火规章制度的行为。
5.5.3 执行巡视检查任务,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保持本部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5.5.4下班时,负责检查班组工厂、办公室没有火灾危险,切断电源,万无一失。
5.5.5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救援。
5.5.6发现重大火灾危险,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5.6发生火灾时,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5.6.1发现在公司工作的人必须迅速救出火灾事故,立即向消防队报警。(1.报告起火地点2.报告燃烧物质3.报告警察的名字和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方便警察。
5.6.2起火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救援,救援受伤者和物资,及时报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灭火工作和保护现场。
5.6.3参加消防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5.6.4运行设备发生火灾,所有救援方案应由值长和专职消防人员组织指挥进行,所有运行设备的停止和隔绝均由值长和值班人员处理。
5.6.5非运行设备发生火灾时,管辖部门的行政领导和专业消防员负责指挥救援。
5.6.6全厂义务消防员和工作人员听到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参加救援和救援伤员。
6.附则
6.1本制度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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