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0 Click:1327
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安全运行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1、目的
为了规范管道安全人员行为,巡逻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危险及时有效处理,根据巡逻工作的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原则,确保公司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别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
泗阳荣浩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管道、附属设施和阀室安全巡逻管理。
3、责任
3.1安全运行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和修订,对管道安全巡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查不定期进行管道安全巡逻和管道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织司力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安全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逻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日常安全巡逻工作和管道安全巡逻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采取预防措施的责任。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人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查外部机构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道位置、埋入深度等技术参数,配合安全运行部进行管道施工监督管理。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工作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4、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逻频率专职管道安全巡逻人员每天至少一次管道安全巡逻工作场所每天一次抽查,安全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管道安全巡逻公司由安全运行部领导,
每月组织一次管道巡逻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逻人员巡逻报告
4.2.1站应对巡逻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
必须在起点向站长或站点巡查工作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或特殊区域的触头报告时间等。
4.2.2巡逻人员到达终点,提交当天的巡逻记录(见附录1:管道安全巡逻检查记录表),报告
巡逻发现的问题,得到站长的指示。安全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逻人员巡逻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逻人员巡逻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指导其改进。
4.3
现场巡逻
4.3.1巡逻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逻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逻时,必须根据天气情况穿戴劳动保险用品,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通信工具、记录表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道巡逻过程中要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车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摔等预防措施。大雨发生时和山洪发生时,应停止危险的巡逻,大雨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安全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
重点线路巡逻
4.4.1分钟安全运行部应设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巡逻人员安排表,向有关人员发行重点管理,报告保留在安全运行部。重点检测区域应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和车站负责人,
重点检测区域包括深度较浅的水田、鱼塘和香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密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区域交通不便,可能受到耕作、清池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业管道安全巡逻人员和站点巡逻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逻线路的重点巡逻区域,巡逻时应坚持重点巡逻和徒步检查,将重点巡逻区域的巡逻情况填写在巡逻记录上。
4.4.3发现的管道附近100米以外的施工被纳入重点巡逻区域。对有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事先通知安全运行部和工程技术部,采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检查重点巡逻区域。
4.4.5安全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报告安全运行部及时更新。
4.5
外部施工活动防控
4.5.1防控协调与沟通。巡逻人员在进行线路巡逻发现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应询问施工人员施工是否有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有可能,应通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取得联系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方法和程序,向安全运行部报告。施工活动离配管间隔不同,其管理措施
4.5.2危害通知。安全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事先了解情况。
1)明确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结果和法律责任
2)发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3)通知我们管道保护的要求
4)交换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4.5.3方案审查。跨管道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经工程技术部批准。
4.5.4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跨管道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施工,安全运行部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通知安全运行部。如有可能,应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施工工艺管理。安全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家长。施工单位在管道配件施工时,由安全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监督,
必要时由工程技术部派人合作,对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火灾作业,安全运行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公司不同意的施工必须坚决停止。
4.5.5.2施工进度报告。巡逻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展情况和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中反映报告,以便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措施。
4.6
巡逻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
4.6.1危险行为报告。巡逻人员和公司任何人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停止,报告安全运行部。同时,巡逻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者发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说明危害结果,停止危害活动。巡逻人员在报告前应了解:
1)施工单位名称
2)施工内容
3)负责人名称
4)联系电话
5)危害实施情况
4.门6.2对巡逻人员劝阻不要停止危害活动时,应报告安全运行部值班安排,值班安排站长赶到现场调查情况,收集、取得现场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危害行为。
4.。6.3站长也无法阻止其危害活动时,安全运行部负责人向安全运行部报告,由安全运行部领导,协调公司资源处理。
4.6.4对有可能导致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处理
4.7巡检记录
4.7.1巡检人员在管道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当天应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检记录表》中,安全运行应在每日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巡逻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逻记录,安全运行部应检查其填写的
严密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