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总负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选择承包单位的权力。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行政管理人员渎职、腐败是引起重大恶性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中强调,建立和执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级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资者,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总负责人,具有确定建设项目规模、功能、外观、选材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选择承包单位的权力。建设部门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包括房地产经纪人。
调查、设计机构调查机构是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调查、测试和综合评价,提供可行性评价和建设工程所需调查成果资料的机构。设计单位是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单位。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根据承包方式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工程监理部门工程监理部门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受建设部门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部门委托范围内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部门。工程监理机构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也可以是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技术、科学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的机构。
设备材料供应商设备材料供应商是指提供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设备和材料的企业,包括设备材料制造商、经销商。
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筑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者多、影响质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点,任何主体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例如,建设部门将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格等级的部门,或者指示施工部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零件和设备的调查部门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不正确,设计部门计算错误,设备选择不正确的施工部门不按图施工的工程监理部门不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等,会引起工程质量缺陷,甚至引起重大质量事故。因此,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基本原则和方法是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设部门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者,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首先要规范建设部门的行为,明确其质量责任。我国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在规定建设部门质量责任和义务方面,建设部门应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部门,不得分包工程。
承包部门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建设活动与一般经济活动不同,员工资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接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公司必须符合严格的资质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日)、《建设工程调查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7月1日建设部令第93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8月29日建设部令第102日)等规定,明确规定了建设企业、工程调查、设计企业和监理机构的资质等级、资质标准、业务范围等。
禁止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建设市场中有一些建设单位利用肢解发包工程进行不正当交易,因此,《建筑法》和《质量管理条例》都明令禁止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同时,建设部门应依法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调查、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相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了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这一规定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一味强调降低成本,压级压价。例如,甲级设计机构要求乙级资格收费,一级施工企业要求二级资格收费,或者要求投标人相互降价,最终承包机构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中标。中标的公司承包工程后,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必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建设部门不得明确或暗示设计部门或建设部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是保护工程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要求,违反这样的标准,必然会给工程带来重大质量危险。在实践中,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明确或暗示承包公司违反强制标准的要求,降低了工程质量的标准,这种行为必须坚决停止。
建工单位不得明确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是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因素,建设部门明确暗示建设部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施工图设计档案未经审批准时,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批制度,这是政府对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措施。
一些设计单位常受制于建设单位,违心地服从建设单位提出的种种不合理要求,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导致各种各样的设计质量问题。
建筑部制订《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提交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由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批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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