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6 Click:614
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八)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
(一)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3)制定监理计划,制定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逻等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4)制定强制条文实施监理方案,组织实施。
(5)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训练,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训练。
(6)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特殊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标准。
(7)审查项目施工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符合适当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8)审查施工项目部审查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计划文件。
(9)审查施工分包队的安全资格文件,监督施工分包的全过程。
(十)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出港资格,监督持有证书的出港资格。
(十一)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十二)负责施工机械、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入场审查。
(十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检查费用的使用实行情况。
(十四)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
(十五)对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特殊工作和危险工作进行旁站监理。
(16)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危险,要求施工项目部整理的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的施工项目部拒绝整理或停止施工的,应立即向施工管理部门报告。
(十七)组织或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掌握现场安全动向,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在安全会议上评价现场安全现状和存在的弱点,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负责人执行。
(18)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
管理会计,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十九)参加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