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4 Click:669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组长、防突工、瓦检员、炮击员、安全监督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区分
1、施工部门:
(1)、施工部门设立防突小组,设立干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实施突防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执行四位一体突防措施。将剩馀的尺寸通知防范计划。
(5)、施工部门副队长是实施突防措施的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
①、协助实施四位一体突防措施,负责现场预测孔、效果检测孔的施工(除钻头施工外)。
②遇到突出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向矿山调度所、相关领导和公司报告,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钻头、钻头、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煤炭和煤气突出时,组织者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离现场,停电报告矿山调度所。
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冲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测孔等现场监督的施工中,必须详细记录孔的位置、孔的倾斜角、方向、孔的深度和岩性状况。
(2)根据现场对面地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布孔方向、倾角、数量等参数,向部技术室报告。
(3)、负责预测预报、测量点位置标记、防突板吊挂、及时填写预测板中的预测结果、制作报告书、签字报告书等,现场实行突防措施。
(4)、施工中遇到的钻头、钻头、喷孔严重、气体流出的大小或其他异常应详细记录的钻头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的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山调度、部门调度和值班报告情况。采取措施后,可以恢复正常作业。
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确保不超过规定的尺寸。
(2)、负责施工现场的气体检查,参加钻头检查,气体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立即报告通防日程和矿山日程。
(3)、遇到突出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向矿山调度所、相关领导人和公司报告。
(4)、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煤炭和煤气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队长组织人员立即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立即停电,报告矿山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安排报告班级尺寸和剩馀数量。
4、安全管理部:
(1)、监督、检查突防措施的执行、执行。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格防止气体超限。
(3)、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煤炭和煤气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队长组织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停电报告矿山调度所。
5、机运科:
负责监督施工部门管理井下机电设备,按照《规程》规定完全检查机电设备,消除电气设备爆炸。
6、技术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所:
(1),必须立即进行该挖掘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及时记录。
(2),收到异常情况后立即向矿山总值班报告。
(3)、钻孔场所由调度设置生产电话,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调度报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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