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3 Click:709
1总则11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理顺办事程序,将三期办工程部署和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2管理职能三期办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三期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三期工程监督工作的考核,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1总则
1.1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办理手续,实行三期工程部署和会议精神。确保项目管理信息畅通,全面提高三期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法。
1.2本方法规定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各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方法、检查和评价。
1.3本方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所有参加公司。
2管理职能
三期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三期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三期工程监督工作的审查,向责任部门和个人提出审查意见。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监督管理范围如下:
3.1.1根据合同约定监督管理各参加者的各项工作内容。
3.1.2业主各级工作会议决定的应执行事项。
3.1.3业主提出的需要完成的事项。
3.1.4业主安排要求限期解决处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3.2监督的工作方法
三期坚持实事求是,重视实效原则,监督配置任务
责任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任务,及时反馈监督事项的执行情况。
3.2.1工作程序
3.2.1.1三期监督工作应采用从部署到执行、检查、审查、反馈形成闭环的严格高效运行机制。三期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2.1.2监督事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事项、负责人、处理要求、处理期限等内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以工作任务书的形式,通过办公自动化、传真立即向有关责任部门或部门提交。
3.2.1.3监督的事项发布后,三期制作注册记录,立即列入工作台帐(见附件2),列入责任部门月度日常和业绩工作审查。
3.2.1.4相关负责人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合同中已有)抓住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完成情况。
3.2.1.5责任部门要认真填写完成情况(可附加页)。完成情况作为责任机构业绩费用支付的依据。
3.2.1.6监督事项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责任部门或部门应立即填写情况反馈,向三期提出延期申请,经三期领导批准后可变更。
3.2.1.7三期收到责任部门反馈的工作任务表后,应进行检查,及时向工作部署人报告工作执行情况,经认可后关闭工作。责任部门也应立即完成情况登记和工作任务书存档。
3.2.1.8工作未达标,三期有权审查工作,重新填写工作任务表,按上述程序处理。
3.2.1.9每月三期专家整理安排的各项工作,总结完成情况,填写项目审查表。
3.2.1.10评价的意见作为各参加者日常和业绩费用支付的依据,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价。
3.2.2注意事项
3.2.1三期根据各级会议决定需要处理的事项和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提出工作任务的安排发行,监督处理情况。
3.2.2.2工作任务必须制作会计,随时登记需要参加公司处理的事项,立即开展监督工作,会计有统一号码,明确事项、责任公司或部门、工作时间、实际结束日期等内容。
3.2.2.3各项工作结束后,各参加者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或渠道立即向三期反馈工作完成情况,立即向三期汇总归档。
3.2.2.4可通过会议、办公自动化、传真等渠道发布。根据事项的范围,有关事项可以发送给所属单位。
3.2.2.5要建立监督通报、汇报制度。三期每月定期总结发生事项,在相关会议上通报情况的同时,定期不定期发表简报,同时发送给相关参加者和人员。责任部门也应在监督事项处理过程中及时通过相关会议或其他渠道反馈监督事项的进展或完成。
4监督内容和规定(检查和审查)
三期对参加者的监督内容和规定执行各自的合同相关条款,包括
4.1三期工程调查设计:实行调查设计合同约定的调查设计范围、基本调查设计费和专业优化设计费实施细则等条款。
4.2三期工程监理:执行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基本监理费和利益监理费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管理审查细则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