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3 Click:938
1、项目部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4、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项目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一、编制目的
加强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负责人,规范项目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
三、被容要求
(一)工作程序: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张兴波、主管安全副经理杨华勇、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李雪峰,负责工程质量的总工程师张殿东。
本制度所谓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道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1、项目部建立项目负责人工地带班制度,严格审查。工地带班制度明确了其工作内容、责任权限、评价奖惩等要求。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工地组织协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3、工程项目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到工地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部分工程,根据云南省道路建设项目危险部分工程专业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住宅建设部危险部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质量[2009]87)的规定。
4、工程项目发现危险或重大危险时,项目负责人应到工地检查,督促工程项目整改,及时消除危险和危险。
5、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执行班级制度负责。
6、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把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危险。必须认真制作班级生产记录并签字备案。
7、制定每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工作计划。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组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活动协调的时间不得少于当月工程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离开工地时,应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外出时项目的日常带班工作。
8、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负责人工地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对于没有执行班级制度的人员,如果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质量安全事故,向公司报告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转移到国家相关司法机关。
(2)、现场班级工作内容
1、现场班级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把握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检查巡逻。
2.调查危险性,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执行整改,发现现现场无法整改的危险性问题,必须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期限内整改,按期检查的大危险性立即停止作业。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安全科。严禁超能组织生产。
5、监督项目部员工行走管理执行情况,公司不能执行的,按规定处罚。
6、严格检查跑滴漏现象,按规定处罚。
7、当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危险和严重问题时,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停产、撤退、排除危险等紧急处理措施,立即向项目部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3)、相关要求
1、现场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严格执行现场领导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领导,切实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
2、现场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部请假,通知生产技术部,安排工作人员在工作室工作,同时通知工作人员安全科。
3、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穿着,不得穿着便服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检查问题,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每天下午下班前向安全科汇总通报。
5、现场班主任在巡逻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起对公司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对严格违规者进行协助。
6、项目部在执行原行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主要精力用于安全生产,切实深入一线,为施工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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