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印发《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前期启动5个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明确试点计划、规范服务内容、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提标扩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建筑师负责制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以注册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师团队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设计咨询及管理服务,对建筑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总体把控,并对项目策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等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其核心在于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建筑师负责制是对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创新,也是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根据方案,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将扩大至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了下一步试点计划。政府投资项目择优试点,2023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分别遴选项目进行试点。社会投资项目自主申报,按照《合肥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认定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内容包括必选项和可选项,共52项。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团队服务范围为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主要阶段(至少应包含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3个阶段)。方案要求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包括优化项目招标、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多测合一”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将做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监督保障服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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