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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就是指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公路工程施工品质,维护保养招标投标活动多方被告方合法权利,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制订本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基础通则:

第一条

为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公路工程施工品质,维护保养招标投标活动多方被告方合法权利,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开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可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公路工程项目,包含公路、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施工及与之有关的安全性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监管设施、通讯设施、收费标准设施、园林绿化设施、服务项目设施、管理方法设施等公路附设设施的新创建、改造与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下述公路工程施工新项目务必开展招标会,但涉及到国防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援或是运用扶贫款推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合开展招标会的新项目以外:

(一)投资额在三千万元rmb之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新项目;

(二)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合同书估计价在200万元rmb之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新项目;

(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理应招标会的别的公路工程施工新项目。

第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理应遵照公布、公平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标准。

第五条

依规务必开展招标会的公路工程施工新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会受到地域或是单位的限定,一切具有从业公路基本建设要求标准的公司法人都能够报名参加招投标。

一切机构和本人不可以一切方法不法干涉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依规承担全国各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交通出行主管机构依照分别岗位职责依规承担主管机关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